當事人:北京國儲思泰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108747416450K
法定代表人:蔡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阜外亮甲店1號恩濟西園10號樓三層西三門336室
經查,你單位代理的北京市文化局2018年“北京故事”優秀小劇場劇目展演項目(招標編號:GCST-BJZC-Z18007),預算金額為204.2856萬元。2018年5月9日發布中標公告并發出中標通知書,中標人為寬友(北京)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中標金額為204.584萬元。2018年5月18日向鐵皮屋(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退還投標保證金,2018年6月13日向哲騰(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退還投標保證金。
上述事實有采購文件、詢問筆錄等證據佐證。
我局于2020年10月23日依法向你單位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京財采購罰告字﹝2020﹞第17號),告知你單位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及享有陳述、申辯的權利。你單位于2020年10月24日收到告知書,未在規定期限內向我局提出陳述、申辯意見。
上述事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七十八條第(八)項的規定,我局于2020年11月日決定:對你單位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申請行政復議,或在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本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北京市財政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