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單位名稱:北京市財政局
二、被考核單位名稱: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
三、考核內容:
1.協議采購平臺的建設管理和標后管理情況;
2.抽取2018年5個項目進行全流程檢查;
3.對“2018年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整改落實情況”的檢查。
4.對協議定點供應商檢查。
四、考核方法
書面檢查和現場檢查相結合。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問題
2018年,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完成政府集中采購金額82.34億元(其中市級61.06億元,全面共享區縣及單位21.28億元),完成政府采購招標項目87個;在政府采購運行上,采購程序、文件歸檔、平臺品目設置有部分問題;在政府采購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上表現較好,沒有發現具體問題;采購中心對協議采購供應商的檢查發現部分供應商提供貨物服務的價格高于投標價格,部分供應商政府采購業務管理混亂。
六、考核結果
經檢查考核,對采購中心總體評分為91分(滿分100分)。
七、其他補充事宜
無。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