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深入貫徹《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復產復工,按照財政部《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及相關法律要求,將在2020年6月份對北京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政府采購項目投標保證金收取、管理及退還情況進行專項督查清理工作,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在北京地區實際執業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立即開展專項自查,對本公司自執業以來的所有政府采購項目的投標保證金管理情況進行清理,具體自查有無超標準收取、不規范管理、挪用、未及時退還投標保證金等情形,填寫《政府采購項目投標保證金管理情況表》(附件1)。其中涉及到違法違規的情形,必須書面闡述具體情況,立即整改。整體自查情況報告(包括整改完成情況,模板見附件2)及相關文件加蓋公章后,掃描電子版(.pdf格式)請于6月12日17:30前報送至電子郵箱sczjcgc@163.com,郵箱主題注明:投標保證金專項清理自查報告+公司名稱。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并上報自查情況的代理機構,將影響CA卡在北京政府采購管理服務平臺的使用權限。
二、相關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高度重視本次自查工作,保證整改措施有效及時,確保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及時性和完整性。此次上報結果將作為本年度政府代理機構執業情況監督檢查工作重點內容之一,在年度檢查中發現此次有漏報、瞞報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等情形的,將依法從嚴追究責任。
三、相關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今后執業過程中,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規范投標保證金管理制度,明確專用賬戶、退還期限等具體內容,確保政府采購招投標活動依法組織、各類市場主體權利得到合理保障。
四、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投標供應商,遇到投標保證金未及時退回的情況,可撥打電話010-55592405反饋相關情況。
附件:
1.政府采購項目投標保證金管理情況表
2.自查情況報告(模版)
聯系電話:55592907,55592908
北京市財政局
2020年5月28日